农村对联
我县是典型的偏远山区,山大人稀,人口居住分散,农村及集镇治安防控工作历年来是困扰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及基层治保组织的一大难题。近年来,我县公安机关针对辖
农村及集镇治安防控思考精选

  我县是典型的偏远山区,山大人稀,人口居住分散,农村及集镇治安防控工作历年来是困扰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及基层治保组织的一大难题。近年来,我县公安机关针对辖区实际,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途径,加大农村和集镇的治安防控工作力度,采取得力措施,把人防、物防、技防、联防和思想防范工作有机结合,整体推进,有效预防了可防性案件的发生。从20*年来,全县共发可防性案件104起,与20*年前三年相比下降60.6%。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社会进一步和谐稳定。但是,也须清醒看到,当前农村仍然面临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受地域环境的困扰,改革发展的步伐不快,双文明建设进展缓慢,城乡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科学素质较低,农村生产方式落后,少数偏远乡村的温饱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淡薄,防范技能贫乏,防范手段、措施不到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导致可以防范的案件时有发生,一旦造成损失,往往采取亡羊补牢,后悔莫及。如何进一步探索规范完善的治安防控长效机制建设,促进社会的长期和谐稳定,仍然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应该深入研究的问题。下面,结合我县治安防控的现状,我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以人防为先导,形成全民参与治安防范的浓厚氛围

  治安防控涉及到千家万户,在现有条件下,落实人防措施是最有效的防范措施之一,只有动员全民参与防范,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震慑效应,最大限度的挤压犯罪空间,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以入室盗窃、顺手牵羊、敲诈勒索、诈骗、伤害为主的可防性案件就会得到有效遏制。一是要引导农民开展自我防范。我县目前着力加强108个村级治调中心、946个治调中心户建设,在农村,治调中心户在维护当地治安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治调中心户长都是经过群众推荐后确定选拔出来的,在当地德高望重,具有较强号召力和协调能力。要以治调中心户为平台,针对不同时期的治安状况,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组织群众开展自防和联防,基层派出所、农村中心警务室、基层治保组织要加强引导和指导,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组建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力量。教防范方法和技巧,以案说法,以案讲防,组建乡村义务治安巡逻队、群众联防队、季节性义务联防队等多种群防群治组织,全面推行治安联防、纠纷联调、案件联破、困难联帮“四联”并举机制。一些特别边远的农村尤其是农村经济作物基地,每到收获时节就成为许多不法分子瞄准的主要目标。为有效防范此类案件的发生,一方面可以组成由村民、业主组织的联防巡逻队加强巡逻守护,另一方面可以采取吹号、鸣锣、燃放礼炮等形式报告警情,凡遇不法分子实施盗窃行为时,由值守队员通过上述方式迅速把警情传递给附近居民群众,形成合围之势,建立“高山农家110”。遇农忙时节,左邻右舍应相互照应,关好门窗,家中钱物、贵重物品要存放在不易被人发现的地方,防止“白闯”案件发生。二是加强集镇社区人防建设。在集镇,以社区为单位在每个社区建立一到两支由离退休干部职工组成的联防巡逻队伍,组织街道居民开展自我防范。在社区要重点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建立社会管理服务站,组织社会工作者,建立以出租房管理流动人口的“以房管人”机制,把外来人员的基本情况弄清,把活动动向摸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随时掌控在视线范围之内,以防范外来人员流窜作案。同时,充分发挥安保队伍的作用,加大社会面的巡逻控制。目前,我县城、渔两镇已有两支由30多人组成的安保巡逻队伍,在近五年的社会面巡逻控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发现控制了一大批现行违法犯罪案件,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和肯定。针对愈来愈复杂的治安形势,在巩固现有安保辅警力量的基础上,要不断发展壮大安保队伍,把一批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的社会青年选拔到安保队伍中来,要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划分巡逻区域,实行弹性工作制,真正做到“猫鼠同步”。如我县渔洋关镇是全县经济重镇、龙头大镇,境内流动人口占全县流动人口总数的50%以上,社会面治安状况相对复杂,根据辖区治安状况,可以以辖区三个社区为片区,划分三个巡逻区域,每个片区确定三至五名安保队员,科学确定巡逻时段,不定时开展巡逻。同时也可以以主要街道划分巡逻区域,以点带面,密织一张由民警带队、安保队员参加、社会工作者和人民群众参与的防控网络。三是加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的治安防控力量的建设。严格按照《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条例》规定,始终贯彻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以“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首先要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的规定,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上加以落实。《内保条例》第六条规定:单位应当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国家对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将机构和人员的配备列入法规规定之中,由此可以看出,人防在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我县现有列管的县级内保单位59家,其中金融单位6家、行政单位14家、事业单位17家、企业22家。近年来,以贯彻实施《内保条例》为契机,加大督办落实力度,全县金融单位、党政首脑机关、重点部位等在人防建设上落实得比较到位。共配有专职保卫干部98人,兼职11人,护卫队员25人。但仍有极少数内部单位领导认识不深,落实措施不力,舍不得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潜在着安全隐患。公安机关要加大督办指导力度,“对症下药”,强力推进《内保条例》的贯彻落实,对拒不整改的单位,要严格按程序依法予以处罚,督导落实人防措施。在此基础上,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指导单位制定、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指导治安保卫人员队伍建设和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治安保卫机构建设。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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