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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6篇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范文(1)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6篇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6篇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范文(1)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全系统力量,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省委工作部署,和x市委[2018]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明确主题

   把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全系统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主题和主线,积极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天天见”“天天新”“天天深”及“三做一评”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以研究解决新时代新常态下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际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建设。

  重点加强党委和党支部的政治学习,每个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通过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新党章》,努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二、组织领导

   市供销联社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x任组长,党委副书记x任副组长,x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办公室。各基层党支部也要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建立层层负责的工作网络。

  三、责任分工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社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一)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

  1、党委书记对供销社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2、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全力协助党委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3、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联点企业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企业的意识形态工作。

  (二)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

  要站在“四个全面”战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党委会议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科学化要求,建立涵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的科学化党建工作指标体系。

  1、党委班子要带头阅读中央和上级党委要求的党报(党刊)、理论学习读本,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率先站在意识形态领域前沿,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坚定性。

  2、党委班子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范,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工作责任

  1、定期指导和督促检查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各党支部党员意识形态工作的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2、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形式之一,积极参与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坚持开展文明劝导和周末大扫除活动。

  2、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引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安排、早处理。

  3、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宗教节日、重大节庆活动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

  四、监督考核

   市社党委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将其纳入对基层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当中。

  1、重点检查考核各基层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2、各基层党支部每半年向市社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各级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3、每年年底前,市社党委组织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将其纳入干部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x乡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和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范文(2)

  各职能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导权,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县委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精神,充分发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不折不扣地把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本领域的重要地位。

  (二)坚持党性和群众性相统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意识形态工作同日常工作、群众工作结合起来。

  (三)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

  (四)坚持把控正面舆论导向。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化建设之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五)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遵循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意识形态领域理念创新、方法创新。

  三、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组织领导,乡党委书记、乡长、其他班子成员分别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以下责任:

  (一)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二)党委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三)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协助党委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四)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主要责任

   (一)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

  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八个纳入”:

  1.纳入党委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党委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件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和党的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

  2、纳入绩效评估。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绩效考核范围,并将年终考核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

  3、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着力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接受监督和评议,像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样,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4、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科学化要求,建立涵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党建工作指标体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面,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5、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职述廉报告中,增加意识形态工作等重要内容。

  6、纳入干部任前考察。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标准中,并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7、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乡党委书记和其他党委成员每年至少1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党委书记和其他党委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本人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接受评议监督。

  8、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

  1、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带头阅读中央和上级党委要求的党报(党刊)、理论学习读本、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率先站在意识形态领域前沿,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坚定性。

  2、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范,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每年度党建经费中一部分用于组织党员学习、订阅和购买党员教育所需的党报党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等。

  (三)定期分析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1、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日常监控,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反馈社情民意和重要舆情信息。

  2、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引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安排、早处理。

  3、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宗教节日、重大节庆活动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

  4.定期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公司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四)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一是着力推进理论学习再创新。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结合起来,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做到一手抓城市建设工作,一手抓意识形态工作。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城市建设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营造导向鲜明的舆论氛围。突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网络媒介及时刊载系列重要讲话和主流媒体的正面报道,全方位立体式营造导向鲜明的舆论氛围,引导乡村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同时,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提升舆情处置能力,加强对通过网络发布的涉及意识形态工作的信息审核把关,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三是文化育人,涵养向上向善力量。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依托廉政教育,积极弘扬正能量,培养乡村干部积极乐观、阳光向上的精神面貌,形成觉悟,以文化自信支撑政治定力。扎实开展廉洁主题教育活动,营造风清气正良好风气。

  (五)加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管理

  党委要把意识形态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发挥好干部工作的“指挥棒”作用,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

  1、选优、配齐、配强宣传岗位人员,确保宣传干部队伍坚强有力。

  2、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宣传思想岗位的党员干部,应当及时作出调整。

  x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范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x市委关于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力量,推动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党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市办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分管党组成员兼任。

  第二章党组主要责任

  第八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九条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十条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第十一条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举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

  第十二条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章监督考核

  第十三条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将其纳入对班子成员、党支部及科室负责人综合考核当中。重点检查考核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第十四条机关党支部每半年向办党组会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各级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五条每年年底前,组织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将其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将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领导干部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织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分管领域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分管领域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六)分管领域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七)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七条有关科室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

  第十八条领导干部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第二十条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干部和科室负责人,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规定执行。

  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范文(4)

  一、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及人员

   联席会议由镇纪委、组织、统战、宣传以及党政办、信访办、综治办、派出所等各部门、各办公室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同志组成。

  二、联席会议组织领导

   联席会议由镇党委召集,联席单位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镇宣传办,宣传委员负责日常工作。

  三、联席会议召开时间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一般在每季度末召开,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四、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

   (一)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

  (二)听取各个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三)交流意识形态工作的经验做法;

  (四)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提出对策;

  (五)积极向上级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联席会议有关事项

   (一)凡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形成的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签发,以镇党委名义形成文件或会议纪要。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抓好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贯彻落实的具体情况要专报县委宣传部。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会议决定事项的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由镇督考办负责督促检查。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与镇宣传办的沟通联系,及时报送相关舆情动态信息,信息报送情况将作为一项主要内容适时督查通报。

  市国资委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范文(5)

  为贯彻落实《中共x镇市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景党发〔2013〕12号)和中共x镇市委《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景党发〔2016〕4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现结合全市国资系统实际,特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及人员

   联席会议由各出资监管企业、党组织关系归口管理单位和市国资委机关支部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负责同志组成。

  二、联席会议组织领导

   联席会议由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召集,联席单位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组织人事科,承担意识形态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由李华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联席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共同做好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和联络服务工作。

  三、联席会议召开时间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一般在每季度末的当月下旬召开,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四、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

   (一)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

  (二)听取各出资监管企业、党组织关系归口管理单位和市国资委机关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三)交流意识形态工作的经验做法;

  (四)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提出对策;

  (五)积极向各联席单位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联席会议有关事项

   (一)凡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形成的会议纪要,一般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签发,以市国资委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形成文件或会议纪要。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抓好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贯彻落实的具体情况要专报市国资委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会议决定事项的进展情况实际效果,由市国资委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与市国资委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沟通联系,及时报送相关舆情动态信息,为市国资委党委决策提供依据。信息报送情况将作为一项主要内容适时督查通报。

  x县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范文(6)

  根据《x州贯彻落实〈x省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责任分工方案》(x委办〔2016〕x号)和《中共x县委关于印发〈中共x县委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方案〉的通知》(x委〔2016〕x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及人员

   联席会议由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党校、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民宗局、县DS办、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文体广新局、县司法局、县文联、县外事台侨办、县电视台、县文明办和各乡镇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二、联席会议组织领导

   联席会议由县委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副书记召集,联席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负责日常工作。各联席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组织、协调和联络服务工作。

  三、联席会议召开时间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四、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

  (二)听取各个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三)交流意识形态工作的经验做法;

  (四)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提出对策;

  (五)向县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联席会议有关事项

   (一)凡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形成的会议纪要,一般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签发,以县委宣传部文件或会议纪要下发。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抓好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贯彻落实的具体情况要专报县委宣传部。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会议决定事项的进展情况实际效果,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督促检查。(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与县委宣传部的沟通联系,及时报送相关动态信息,为县委决策提供依据。信息报送情况将作为一项主要内容常态通报。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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