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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6月18日至20日在北京举行。中国文库网为大家带来的退伍军人保障法,希望能帮助到大家!退伍军人保障法2018年7
退伍军人保障法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6月18日至20日在北京举行。中国文库网为大家带来的退伍军人保障法,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退伍军人保障法

  2018年7月19日上午,退役军人事务部召开座谈会,就《退役军人保障法(初稿)》向各界征集意见。

  2018年7月31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孙绍骋在会上介绍了退役军人事务部的工作,着手起草《退役军人保障法》。

  2018年9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方网站“中国人大网”公布《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共116件。其中,《退役军人保障法》被列入47件“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之一。

  2018年10月16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发布消息,该部门日前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军队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据介绍,草案对退役军人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服务保障、优待抚恤等作了整体设计和系统规范,建立了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发放退役军人证、实行退役军人安置责任制和考核评价等一系列创新制度。

  2018年11月27日,从退役军人事务部了解到,《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已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省(区、市)政府及军队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各单位意见已反馈并完成梳理汇总,该部正认真分析研究,反复沟通协调,对法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2019年2月28日,国防部新闻局副局长、国防部新闻发言人任国强表示,经向退役军人事务部了解,《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已形成,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在对法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待草案修改成熟后,将适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届时按程序提交人大审议。

  2020年6月18日,《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草案共10章77条,涵盖退役军人的移交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等方面内容,旨在加强退役军人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2020年6月22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0年7月21日 。

  退伍军人保障法

  6月19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时,多位委员在发言中都提到了同一个问题——抓紧健全和完善退役军人保障配套法规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草案中有20多处出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符合规定条件”等表述。委员们在发言中建议尽快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力争与立法同步推进,以增强法律的操作性,确保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落到实处。

  在李钺锋委员看来,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与退役军人工作密切相关的制度改革进程明显加快,特别是在立法工作完成后,对处于“下游”的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改革的前瞻性、科学性、配套性等提出更高要求。鉴于此,李钺锋建议,针对工作急需、退役军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力求完善。

  “制定退役军人保障法是个历史性突破,但也不可能解决退役军人工作中的所有问题,难以做到面面俱到。因此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对突出的、涉及面广的问题的把握,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法规,抓紧推动构建以退役军人保障法为根基、以行政法规为主干、以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支撑的政策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保障和推动作用,不断推进退役军人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李钺锋说。

  李钺锋同时建议进一步推动相关法律政策落实落地。“相关部门要增强落实法律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立足自身工作职责,不断强化落实责任,不折不扣地把已出台的法律政策执行落实到位,通过督导检查、工作考核等多种方式,督促各有关方面严格落实好法律政策,确保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同时,要积极做好对退役军人的法律解读和宣传引导,让他们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

  “从客观上讲,退役军人保障涉及军地双方,牵涉移交接收、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优待抚恤等多个方面,需要规范细化的内容很多,在一部法律中不可能对所有事项都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殷方龙委员建议进一步完善退役保障与军人服役贡献挂钩的具体条款。

  殷方龙具体指出,退役军人保障与其服役期间所作贡献挂钩,是制定退役军人保障法的一项重要原则。“法律草案在这方面做了努力,在总则中作出了明确规定。在优待、抚恤、褒扬等章节中也有所体现。如果再有一些操作性更强的具体条款就更好了。”他举例说,实践中,针对退伍军人的转业安置,不少省市已经做到了与服役贡献相挂钩,比如在部队立功的退役军人在就业时优先安置、考录公务员加分等措施,建议草案充分吸纳实践中的成功做法,增加或明确与服役贡献挂钩的具体条款,激励现役军人积极为强军报国作贡献。

  “很多退役军人包括转业干部的合法权益如何落到实处的规定,在这部法律上不可能规定得那么细。所以,还需要配套的具体规范来保证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得以实现。”刘季幸委员说。

  王教成委员强调,要进一步关注衔接国家军队政策体制改革的重大成果,做好深化立法的工作。“军队改革进入到政策法规改革的阶段,军官制度改革发生了很多变化,特别是军衔与职务并重的军官制度和改革发展的士官制度,对军人的转业退伍会有直接关联影响,必须衔接好。”

  退伍军人保障法

  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18日初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对退役军人的移交接收等进行规范,并提出提高退役军人的安置质量。

  草案依次分为总则、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优待和抚恤、褒扬、管理和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十章七十七条。

  草案规范了退役军人的移交接收。规定退役军人原所在部队应当将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地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接收,要求退役军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安置地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报到,并对退役军人的档案移交户口登记等事项作了规定。

  草案提出,提高退役军人的安置质量。一是完善安置方式。二是加强安置保障,规定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士兵,由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并按照规定给予编制保障;对转业军官,明确由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其德才条件以及在军队的职务、等级等因素安排工作岗位,做好职务职级确定工作。三是树立鲜明的安置导向,对有参战经历等情形的退役军人,予以优先安置。

  草案还在创新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方面作出针对性规定,明确:加强就业支持,规定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退役军人。

  拓宽就业渠道,要求各地设置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考。

  加大创业支持力度,规定相关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优先为退役军人提供创业服务,退役军人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草案还提出,加大优待和褒扬力度,包括在社会保险、住房、医疗、交通、文化等方面,对退役军人给予相应优待等。

  此外,草案还完善了管理和监督制度,并对违规确定退役军人安置待遇等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退役军人事务部部长孙绍骋当日在作说明时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深入推进,退役军人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变化。

  如2018年3月机构改革之前对军官和士兵的安置、就业、优待等工作分散在相关部门,有关规定比较分散,需要整合。对退役军人工作中普遍反映的问题,需要通过法律予以统筹解决等。

  “鉴此,有必要制定一部系统完备的法律,为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孙绍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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