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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镇党委、政府把劳务输转工作作为发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入,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建设的一大产业来抓,以下是我能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乡镇劳务输出工作
乡镇劳务输出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把劳务输转工作作为发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入,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建设的一大产业来抓,以下是我能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

  乡镇劳务输出工作实施方案,以供大家参考!

  乡镇劳务输出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我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领导,充分开发我县的富余劳动力资源,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地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县委扩大会议提出的增收目标,根据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劳务输出领导机构

  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乡镇长(街道主任)为本辖区劳务输出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街道)分管劳务输出的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由县劳务输出办统筹负责抓好劳务输出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及时成立劳务输出领导机构,负责本乡镇(街道)劳务输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发动各村组织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

  二、劳务分配去

  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外出务工人员,重点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家庭人员外出务工,做好外出人员动员摸底,并将摸底情况上报县劳务输出办公室,根据用工地需求,对未联系到务工地的外出务工人员给予安排务工去向。具体分配去向如下:

  (一)策勒镇、策勒乡、恰哈乡、乌鲁克萨依乡和奴尔乡对口到农一师;

  (二)固拉合玛镇、达玛沟乡、博斯坦乡、街办对口到巴州地区。

  三、工作措施

  (一)县劳务输出办积极做好劳务输出的组织协调工作。在县客运站设立现场咨询服务窗口,印制宣传信息,为外出采棉人员咨询服务提供用工信息、配合客运部门协调车辆,提供签订合同相关问题的咨询工作;积极与用人单位协调,调剂各乡镇(街道)劳务输出量及去向,安排人员在农一师、巴州等地设立联络服务站。

  (二)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人员外出务工,加强务工人员管理。一是各乡镇(街道)确定好带队管理人员。带队管理人员由村干部或经纪人带队(鼓励经纪人带队),在务工人数相对集中的地方,在3日内确定好带队人员,带队人员到驻地对务工人员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务工人员的工作、生活及其他跟踪服务,定期向县劳务办报送信息;配合当地做好人员管理工作。二是要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宣传引导,要求带队人员事先与用工地老板、企业、组织联系,明确用工需求后再出发;引导未能事先联系到务工地的农牧民到乡镇(街道)登记,各乡镇(街道)统一组织外出。三是安排专人做好外出人员的审核把关、登记、备案工作,并做好外出人员的便民卡发放工作。四是组织外出人员办理好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务工人员顺利、安全输出。五是认真做好宗教管理、维护稳定、计划生育、健康安全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三)县文广局做好用工信息宣传工作。积极协助劳务输出办做好劳务输出宣传报道和务工信息发布。

  (四)交通运输局做好务工人员输出工作。提前协调客运站,调配好客运车辆,确保及时顺利输送务工人员,不得出现大量人员滞留,对用工量较大的县(市),安排直达车辆接送,并提前做好车辆的保养、检修,确保运输安全。

  (五)保险公司安排专人为有需求的农民工提前办理好意外伤害保险。

  (六)公安部门除做好便民卡发放工作外,还要做好安全工作,必要时派警车带路赴各县(团场)。

  乡镇劳务输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劳务输出工作,不断扩大输出规模,促进我县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及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到县外、境外异地就业,大力发展内乡劳务经济,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切实把劳务输出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缓解城镇就业压力、增加农民收入、兴县富民的发展战略来抓,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和保障服务功能,采取得力措施,加快我县劳务输出的有序化、规模化、产业化进程,推动全县劳务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建立健全服务、管理、保障体系,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能力的要求,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率、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加大培训力度,减少农民外出务工的中间环节和盲目性,有效开辟就业致富新渠道,形成政府推动与市场配置并举,有组织输出和社会输出相结合的输出模式。2007至2009年末,在发达地域建立直接联系输出基地不少于20个,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4万人,力争使在外务工人员达到10万人,劳务经济收入达到10亿。

  三、工作重点

  (一)构建信息平台

  强化劳动就业管理服务职能,加强硬件建设,规范公共就业服务。在全县劳务资源信息普查基础上建立劳动力资源档案、外出务工人员档案,积极做好劳务输出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劳务输出信息网,进一步发挥公共信息的主渠道作用,做好组织、引导、管理、服务工作。

  (二)拓展输出基地

  在巩固原有基地的基础上,2007年在经济相对发达、输出人员相对集中的城市设立办事处。2009年底前,要与长三角洲、珠三角洲等发达地区20家以上品牌厂家建立输出基地。

  (三)发展订单输出

  继续积极推广“订单式”输出经验,开展劳务协作,开发劳务市场,争取获得更多的劳务订单,把“订单式”输出和培训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培训——就业——成才——创业新路子,建立高效、规范的就业机制,走校校合作、城乡合作、校企合作路子,不断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培训项目,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时效性,提升劳务经济质量。

  (四)推行“三位一体”工作模式

  大力推行就业、培训、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对积极推行“三位一体”工作模式的劳务输出机构从政策、资金方面进行鼓励、引导和支持。劳动部门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服务的作用,为劳务输出机构排忧解难,帮助他们搞好培训、服务和维权工作,使培训、服务、维权三个环节有机结合。

  (五)鼓励返乡创业、招商引资

  鼓励和引导外出人员返乡创业、招商引资和在外地创业,开展“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树立返乡创业和招商引资先进典型,对服务、支持劳务输出、返乡创业、有功的单位进行重奖,营造劳务输出工作的良好氛围,建立劳务输出与返乡创业、劳务输出与招商引资的良性互动机制。

  (六)加大宣传力度

  进一步加大转变就业观念的宣传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注重发现和树立劳务输出先进典型,通过典型引路,引导更多劳动力外出就业、返乡创业、招商引资,每年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先进典型不少于10例;各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门时段、专栏,采取多形式追踪宣传报道劳务经济先进典型事例,为劳务经济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机构,明确责任

  首先,设立乡镇劳务输出服务站。各乡镇依托乡镇社会保障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要明确1名副职具体抓,2—3名专职工作人员专职负责,行政上以乡镇管理为主,业务上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实行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建立乡镇劳动力资源库,对本乡镇剩余劳动力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婚育情况、文化程度、技术专长、求职意向等分门别类,逐人登记,建档立卡;打击非法中介;组织开展劳务输出等劳务经济工作。同时,各行政村设立劳务输出联络点,聘请信息联络员1-2名,由村干部兼任,深入组、户,了解农民工动态、宣传发布有关信息,做好第一手资料的收集整理。

  其次,在外地设立劳务输出联络站。其人员由县劳务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主要职责是:积极与驻地有关部门建立劳务协作关系,搞好劳务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对用人单位进行考察,协商拟订劳务合作协议,协助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维护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联系当地内乡籍人员,为振兴内乡经济,搞好劳务经济献计献策、提供招商引资等信息。

  其三,建立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劳务输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订工作计划,落实扶持政策,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农民工工作。

  (二)进行资源整合,提高组织化程度

  首先,整合输出资源,加强市场管理。加强输出资源的整合,逐步形成合力,提高有序化比例,形成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一是要统一组织管理,把全县从事劳务输出的机构统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完善和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坚决杜绝欺诈农民工行为,联系的输出厂家要统一组织备案,输出人员要统一上报备案;二是统一进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对各从事劳务输出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从机构建设、输出目标、收费标准、服务质量等方面统一进行监督检查,表扬好的,批评差的,以提高输出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统一发布用工信息,所有用工信息,都由办公室统一把关、审核、备案,反馈到各输出机构,在电视媒体上播放,达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四是统一审查备案,所有中介机构统一报劳动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核发职业介绍许可证,由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后方可进行中介活动。

  其次,整合信息资源,构建“三个网络”。一是建立信息收集和发布网络。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湾等发达地区建立外部用工信息收集网络,广泛收集信息。达到用工信息全县共享,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巨大宣传作用,宣传指导劳务经济,营造信息共享局面,最终形成沟通县内外、覆盖全国的劳务信息供求网络。二是建立县、乡、村三级劳务经济联络网点,做到乡有专人管,村有联系员,上下贯通,反应迅速。三是建立用工信息和劳动力资源网络化。对全县劳动力资源状况、转移就业意向进行排查摸底,在建立县、乡、村《农村富余劳动力登记表》、《外出务工人员情况登记表》、《外出务工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新增劳动力情况登记表》台帐的基础上,按年龄结构、人员分布、培训意向、行业选择、组织形式等分门别类地进行登记,把有关数据全部输入信息库,做到信息网络化。做好劳动力资源储备,保证剩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的科学、有序、协调推进。按照劳务输出工作程序,做到输出输入两头抓,做实双向对接,达到“信息准确、订单可靠、招收有人、培训到位、安置到岗、挣得到钱”的目的。

  (三)实行目标管理,建立激励机制

  首先,县政府对劳务输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劳务输出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宣传培训、信息服务、输出人员、劳务收入、基地建设、管理服务等内容,具体考核由县劳务经济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组织实施,实行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制度,半年考评,年终总评。村级劳务输出工作由乡镇负责考评。

  其次,建立劳务输出工作激励机制。在劳务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年度考评总评的基础上,全县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劳务经济工作总结表彰、经验交流大会,对返乡创业人员及在外务工先进典型进行奖励表彰,对年终总评前三名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通报表彰,对没有完成任务的通报批评。

  (四)采取措施,搞好服务

  首先,做好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全程服务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服务工作。一是搞好外出务工的前期服务,狠抓用工信息收集发布、组织招收、加强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二是搞好跟踪管理服务。对有组织、有规模输出的员工要派专人、专车护送,同时协调用人单位安排好人员的吃住,并定期走访用工单位,了解用人单位对外出务工人员和劳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为劳务输出积累经验。三是搞好后续培训服务。根据市场和用工单位的需求,组织力量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后续培训,不断增强他们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四是搞好“三夏”等农忙期间的帮扶服务。各乡(乡镇)、村劳务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加强与外出务工人员的感情沟通,及时帮助其解决工作和家庭生活的困难,使外出务工人员安心在外工作。五是搞好劳动保护,维护好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使外出务工人员安心、生活舒心、工作顺心、家庭放心,达到输出一批,发展一批的目的。

  其次,采取措施,切实保护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对中介机构实行百分制管理,培训工作人员,持证上岗,规范其中介行为,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各所进行监督检查,切实保护外出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打击非法劳务中介。根据《河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及劳动政策法规,对于未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擅自进行职业介绍活动,欺骗、欺诈农民工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进行严厉打击,该处罚的决不留情,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参加,共同组织,集中打击与随时查处,疏导教育与坚决取缔并重,使非法劳务中介活动无处藏身。用人单位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发布招聘用人员广告,必须经县人劳部门审核备案,凡未经人劳部门批准,一律不得播映,切实杜绝欺骗欺诈广告,从而促进我县劳动力市场健康发展。三是成立维权中心,县人事劳动、公安、工商、司法等部门联合成立维权中心,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

  乡镇劳务输出工作实施方案

  为按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充分发挥就业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切实做好农村贫困劳动力和一般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工作。结合苏陕扶贫、县内和县外有关企业用工需求及本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县内外企业用工需求和东西部对口帮扶协作安排,对愿意到相应企业务工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做到应输尽输,集中输出,并带动一般劳动力外出就业。对企业需岗前或技能培训的做到全部培训,最大限度地实现有组织劳务输出,达到创收致富、权益保障、按期脱贫目标。

  二、组织机构

  县级劳务输出机构为县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及工作人员;镇(街)、社管中心劳务输出机构为镇(街)、社管中心社保所(站)及工作人员;行政村劳务输出机构为村级劳务合作社(村级经济合作社、村委会)及工作人员;村级劳务合作社与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一并设立,不再重新注册,也可由村委会承担。

  三、组织程序及职责分工

  县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负责全县贫困劳动力和一般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数据库的建立和核实;收集县内外企业的用工信息和用工企业的考核考察评估,及时发布用工信息给镇(街)、社管中心社保所(站);负责全县贫困劳动力和一般劳动力的输出工作。

  镇(街)、社管中心社保所(站)负责本镇(街)、社管中心贫困劳动力和一般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数据库的建立和核实;将县就业局传达的用工信息及时传递到村劳务合作社;同时将本镇(街)、社管中心愿意外出务工人员的信息报送到县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负责本镇(街)、社管中心愿意外出务工人员的组织和协助县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务输出工作。

  村劳务合作社负责各类劳务信息的收集,并组织辖区劳务合作社务工人员外出或就近务工,负责务工人员权益保障;负责本行政村贫困劳动力和一般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数据库的建立和核实;负责将镇(街)、社管中心社保所(站)发布的用工信息及时传递到所有的贫困劳动力和一般劳动力;将愿意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和一般劳动力的信息报送到镇(街)、社管中心社保所;负责协助镇(街)、社管中心社保所做好劳务输出工作。

  四、运行机制

  村劳务合作社要及时将镇(街)、社管中心的用工信息传递到所有的合作社成员及贫困劳动力和非贫困劳动力;及时将愿意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和非贫困劳动力的信息报送到镇(街)、社管中心社保(站)所;按时组织愿意外出务工人员到镇(街)、社管中心社保(站)所报到并协助镇(街)、社管中心社保所的劳务输出工作。镇(街)、社管中心社保(站)所及时将愿意外出务工人员信息报送县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按时组织本镇(街)、社管中心愿意外出务工人员到县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报到。县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及时将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和非贫困劳动力输送到用工企业,实时进行回访。对县内企业需要招聘务工人员的,可以不经过县、镇(街)、社管中心劳务输出机构,直接通过劳务合作社招聘,劳务合作社必须主动积极配合用人单位的招聘工作。

  五、权益保障和有关政策

  为保障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县就业局要对贫困劳动力和非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的企业进行考察评估;县就业局要派工作人员将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和非贫困劳动力集中输送到外出务工的企业,考察评估企业的工作人员、派送贫困劳动力和非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工作人员的交通费和伙食补助及贫困劳动力和非贫困劳动力到企业的单程交通费和路途的伙食补助由县财政承担,报销以加盖企业印章的贫困劳动力花名册为准,考察评估人员、派送贫困劳动力和非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工作人员由2-4人组成。为保障工作有效运转,对每输送一名贫困劳动力和非贫困劳动力到县外务工的镇(街)、社管中心社保所给予50元的奖补金;对每输送一名贫困劳动力和非贫困劳动力到县外务工的村劳务合作社给予100元的奖补金,并对外出务工人员给予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督促其与企业签订用工合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社管中心要高度重视农村贫困劳动力和非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和岗前技能培训工作,各镇(街)、社管中心主管领导要亲自抓,社保所(站)的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工作,各行政村的村集体合作社和没有村集体合作社的村委会要认真组织人员全力推进工作开展,确保我县劳务输出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督促指导。县就业局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对劳务输出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工作,加强与用人单位沟通联系,建立就业台账,实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我县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和一般劳动力到收益好、信誉度高的企业务工。

  (三)做好权益保障。县就业局要实时回访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和非贫困劳动力,协助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和一般劳动力做好权益保障工作。

乡镇劳务输出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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