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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上高速怎么处罚(共5篇)实习期独自驾车上高速肇事 保险如何赔偿实习期独自驾车上高速肇事 保险如何赔偿 发布时间:2015-03-11 10:16:58 作者:张景卫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如果车辆驾驶人在实习期
实习期上高速怎么处罚

【一】:实习期独自驾车上高速肇事 保险如何赔偿

实习期独自驾车上高速肇事 保险如何赔偿 发布时间:2015-03-11 10:16:58 作者:张景卫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如果车辆驾驶人在实习期内独自驾驶车辆上高速公路行驶发生事故造成损失,保险公司该如何赔付?法院依据法律法规判决人保财险涪陵分公司不承担车损赔偿责任。 □张景卫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第六十五条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而如果车辆驾驶人在实习期内独自驾驶车辆上高速公路行驶发生事故造成损失,保险公司该如何赔付?本文结合人保财险涪陵分公司近期处理的一起诉讼赔案对该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案情简介

2013年12月27日,车主金某将其自有的渝G×××××号车向人保财险涪陵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商业三者险等险种。2014年 11月15日,驾驶人刘某独自驾驶渝G×××××号车由重庆市南川区上了包茂高速。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因刘某操作不当导致车辆与公路护栏发生擦剐,造成车辆损失(修理费8000元)及三者道路护栏受损(确定损失400元)的交通事故,经认定,驾驶人刘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部门核实,刘某初次取得驾驶证的日期为2014年10月17日,实习期至2015年10月16日。车主金某将修理费和三者护栏损失费用交纳后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审查后,对事故造成的三者护栏损失400元在机动车交强险财产损失限额内进行了赔付,

而对本车损失8000元因不符合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条件和符合免责范围予以拒赔。金某对保险公司拒赔不服,于2015年1月13日将保险公司起诉到重庆市南川区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其本车修理费 8000元。

原被告观点和法院判决情况

原告金某认为,其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应该予以赔付,其理由是:

第一,其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合同系格式合同,而该格式合同中

第六条第八款“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情况下驾车保险公司不予赔付”的规定属于免责条款,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应该对免责条款进行提示和明确说明,否则免责条款不生效力。而保险公司对该免责条款未向金某作出提示或者说明义务,因此该条款不产生法律效力;

第二,刘某已经取得了机动车驾驶资格,符合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合同第四条关于保险责任的约定即“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适用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中的“合法驾驶人”资格,而保险公司予以拒赔的依据之一《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虽然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但该规定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而属于部门规章,故保险公司拒赔理由不成立。

庭审中,保险公司坚持拒赔原告的车损赔偿,其抗辩理由是:

第一,双方签订的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合同明确约定,只有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法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才属于保险赔偿范围,所谓“合法驾驶人”是指非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政府规章禁止的驾驶人,不能只狭义地理解为非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禁止的驾驶人。因为相关部门规章是属于国家对某一领域的专门性规定,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工具,也具有法律授权的属性,只要该行为违反了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同样是属于不合法的。

第二,双方签订的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合同第六条第八款约定“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情况下驾车保险公司不予赔付”,该条款虽然属于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但是原告投保时,保险公司不仅向其进行了重点提示,还对该免责条款进行了明确说明,金某也对投保单中的保险公司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予以签字认可。同时保险公司又专门把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进行摘录形成免责事项提示书,金某对该免责提示书进行了签字确认。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该保险合同中,如果被保险机动车辆发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公司负有按照合同约定的赔偿的义务。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并没有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将车辆交给具有合法驾驶资格的人驾驶,即被保险人一方违背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该承担相应的后果。本案中,无论从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上看还是从保险合同的责任免除上看,其约定是清楚明确而没有歧义的;而从保险公司举证的证据上看,保险公司已经充分履行了免责条款的提示和说明义务,原告也分别在投保单和免责事项提示书中签字认可了保险公司已经履行了上述义务。故法院于2015年2月27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金某对被告保险公司的诉讼请求。

评析

实际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明确实习期内不能独自驾车上高速后,各大保险主体均出现了大量的类似赔与不赔的保险纠纷。而保险公司不仅商业车辆损失保险对此类事故予以拒赔,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条款也都对此有明确约定,都对实习期内独自驾车上高速肇事发生损失予以拒赔。通过本案的审理可以发现,只要保险公司承保时提示说明义务履行到位,相关证据材料提交完善,就能够理直气壮的拒赔,减轻保险公司本不该有的赔偿责任,也让这些无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人吸取相应的教训。

【二】:实习期上高速驾驶证扣分新规定

实习期上高速驾驶证扣分新规定

2014年新出台的实习期驾驶证扣分标准是怎样的,为避免扣分和驾照吊销的风险,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1、驾照实习期扣分和罚款说明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陪同的驾驶人应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无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处200元罚款。

2、驾照实习期新规定:

一是将增驾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 二是要求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www.shanpow.com_实习期上高速怎么处罚。

三是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将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

四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接受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五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温馨提示

实习期驾驶人驾车时需要在车身后部粘贴实习标志。

来源:

【三】:2015实习期上高速罚款标准

  导语:什么是实习期呢?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实习期车辆必须悬挂实习标志。实习期上高速的罚款标准是什么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如果未按照规定粘贴或者悬挂实习标志的,将被处以20元罚款。

  据了解,根据2014最新交规已经取消了实习期上高速处罚的规定,也就是说,2014实习期上高速是可以的哦。不过拿到驾照未满一年的驾驶员:不能单独上高速,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交警部门表示,按照规定,小型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足100%的,扣6分,罚1000元,可以并处吊销。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罚2000元,可以并处吊销。

         

  2015速罚款标准细则:

  交通违章超速罚款多少车辆若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罚款50元,记3分,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不足50%的,罚款200元,记3分等。

  交通违章超速罚款如下:1、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罚款50元,记3分;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不足50%的,罚款200元,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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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足70%的,罚款500元,记6分;

  4、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不足100%的,罚款1000元,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

  5、超过规定时速100%的,罚款2000元,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这种超速都是雷达探测记录的,去交警部门查看记录,然后开罚单,拿着罚单到指定银行交款,至于分,自动就扣了,不过千万要小心,,扣满了12分要重新考笔试的。

【四】:实习期上高速如何处罚

  导语: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那么驾照实习期上高速怎么处罚呢?

  一、2013实习期c1驾驶证上高速的处罚是什么

  1、新手单独上高速将处罚200元

  根据“123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即驾驶证正本“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12个月内);实习期被延长的,“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24个月为实习期。

  “123号令”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陪同的驾驶人应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无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处200元罚款。

  2、不贴“实习标志”将处罚200元

  根据“123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样式的实习标志。交警提醒,实习期驾驶员驾车时没有在车身后部粘贴、悬挂统一标志;粘贴、悬挂标志无法被正常识别;粘贴、悬挂标志不符合要求如“新手上路”、自行打印的标志等情形,都将被视为未贴标,处 200元罚款。

  交警提醒,在2012年初次申领和增加准驾车型后未满12个月的“新手”请尽快到交警部门领取免费“实习标志”,并按规定粘贴或悬挂。即日起,“新手”可以凭驾驶证到各个辖区交警大队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车管所(分所)领取实习标志。

  3、实习期记满12分将注销驾照

  “123号令”第六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换言之,明年起“新手”如有2次冲红灯或有一次酒驾行为,就将被注销驾驶资格。

  此外,持有a1、a2、a3、b1、b2类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也将被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二、驾照新规实习期上高速怎么上

  1、“新手”上高速要有老手陪

www.shanpow.com_实习期上高速怎么处罚。  老手须持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2、新的实习期管理规定如何执行

  在2013年1月1日后申请或增驾取得驾驶证的,才执行123号令有关实习期的管理规定。对之前已取得驾驶证,到2013年1月1日后实习期未结束的,仍执行原实习期管理规定。

  3、实习期管理有哪些新规定

  一是将增驾和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二是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须由持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三是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将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四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接受交通事故警示教育。五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实习期驾驶人驾车时需在车身后部粘贴实习标志。

【五】:2016驾驶证实习期扣分规定有哪些

  驾驶证全称为机动车驾驶证,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那么2016驾驶证实习期扣分有哪些规则?下面小编分享了2016驾驶证实习期扣分规定,希望帮助到你。

  2016驾驶证实习期扣分规定

  驾驶证实习期满分注销,关联降级

  1.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2.实行满分注销降级制度。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解读:实习期满分注销。比如一驾驶人新考取了小型汽车(C1)驾照,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则小型汽车(C1)驾照会被注销,并且不能通过满分学习考试科目一恢复驾照,只能重新申领;实习期关联降级。比如某驾驶人原有牵引车(A2)驾照,增驾新取得了普通三轮摩托车(D)照,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后,不仅普通三轮摩托车(D)照会被注销,而且原有的牵引车(A2)驾照也要注销并降级为中型客车(B1) 大型货车(B2) 驾照。

  驾驶证实习期内扣12分以下,实习期延长一年

  1.延长实习期。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2.实习期内驾驶限制。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3.实习期陪驾要求。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持大中型客货车驾照实习期满,需参加学习和考试

  123号令规定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具体流程: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到驾照所属辖区大队车管窗口提出考试申请,窗口民警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核查申请人不具有记满6分以上、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对符合规定的,窗口民警登录"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受理实习期满考试并出具受理凭证。

  驾驶人持身份证、驾驶证和受理凭证到车管所王家湾考务中心预约考试。符合规定的,安排其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考试完毕后,打印成绩单并存档。驾驶人再到辖区交通大队指定的培。

  实习期驾驶证扣分会延长实习期吗?

  根据最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进行了驾驶证相关知识学习和考试合格后,获得驾驶证资格,但初次获得的驾驶证是处于实习期状态,而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造成驾驶证扣12分记录,则注销其实习期的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证资格。

  对于持有C1驾驶证的驾驶人员,在实习期内驾驶证被扣满12分,则注销其驾驶证资格;如果C1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有扣分记录,但未达12分情况,实习期是不会延长时间。

  对于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员,在实习期内如果造成驾驶证扣6分未达12分记录的,则其实习期延长一年时间,而在实习期内再次扣6分未达12分的,则注销其准驾车型驾驶证资格。

  初次领取驾驶证后多长时间驾驶证算是处于实习期内的?

  根据驾驶证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为6年,而机动车驾驶人在初次领证后的12个月是处于驾驶证实习期内的,处于实习期内的机动车,应该在车身后部贴上实习标志。在实习期内的驾驶人员,不得驾驶营运客车、城市公交车、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以及有危险爆炸物品的车辆等,而驾驶的机动车不得是牵引挂车。

  对于持有AB类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员,在实习期结束后的30天内,根据规定到车辆管理所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同时接受至少半个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

www.shanpow.com_实习期上高速怎么处罚。  实习期驾驶证扣分有什么影响?

  全国驾驶证查询网提醒车主,处于实习期内的驾驶证,如果驾驶证扣分扣满12分的,则被注销驾驶证资格,如果是增加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则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证资格;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扣6分未满12分的,对于持有AB类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员,则其实习期会延长一年时间,其他车型的驾驶证不受影响。

  实习期上高速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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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习期究竟能不能上高速?

  答案是“可以”

  但需要注意:需要有三年以上驾龄的老司机陪同,也就是说:实习期不能单独上高速,需要有三年以上的老司机坐在副驾驶位,而且是这个老司机必须是能开这车的。

  此外, 车上最好贴上“实习”标签。

  实习期上高速处罚规定

  1、新手单独上高速将处罚200元

  根据“123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即驾驶证正本“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12个月内);实习期被延长的,“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24个月为实习期。

  “123号令”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陪同的驾驶人应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无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处200元罚款。

  2、不贴“实习标志”将处罚200元

  根据“123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样式的实习标志。交警提醒,实习期驾驶员驾车时没有在车身后部粘贴、悬挂统一标志;粘贴、悬挂标志无法被正常识别;粘贴、悬挂标志不符合要求如“新手上路”、自行打印的标志等情形,都将被视为未贴标,处 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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